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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地产发展商会与长三角地产商会联合会『长期友好合作协议书』


澳门地产发展商会与长三角房地产商会联合会为增进两地地产业界沟通联系,加强彼此的交往与认识,促成双向的合作和发展,正式签订长期友好合作协议书,确立和规范双方的交流模式,开拓和强化两地的合作进程。
 
(1)两会为促进澳门与长三角地区的房地产发展,决定建立固定联系协调机制,由两会会长、理事长、秘书长等组成协调委员会,双方各推五位代表组成,每年最低限度举行一次会议,任期三年,制定两地业界和两会的交流合作计划和落实措施。
 
(2)两会每年各组织一次业界代表到对方省区参观访问,互相交流,互相学习,推动两地房地产的强强连袂和互利发展。
 
(3)两会每相隔半年向对方通报各自省区的房地产形势和现状,促进信息的交流和投资机遇的产生,进一步密切两地房地产资讯的流通和交换。
 
(4)配合各自所属省区政府施政方针,两会积极向对方推介投资
项目,从而促成投资个案,并负责协助对方省区投资企业家在各自所属省区投资进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澳门地产发展商会将利用其与港台地区业界的广泛联系网络,协助组织港台的房地产业企业到长三角地区来投资开拓,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房地产业界与国际接轨,提升发展势头,彰显经济效益。
 
(6)本协议一式两份,两会各执一份,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尚有未尽事宜,两会可进一步洽商与协调。
 
两会希望:通过上述友好合作协议各条款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两地经贸的互利合作,进一步深化两地房地产业的交流互补,共同架起友谊的桥梁,使两会的合作能搭建一个人才、资金、经验和信息的互动平台,使长三角房地产业商会联合会和澳门的房地产交流和合作擦出新的火花。
 
 
 
澳门地产发展商会      长三角房地产商会联合会
代表人:王宗发       代表人:史建华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签与澳门